logo

Loading...

PayNow立吉富

最新消息

background

返回

配合「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」最新公告

2022/12/01 08:57

為配合中華民國111年1月28日頒布之「第三方支付服務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」第7條規定


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,

第三方支付業者,提供買、賣方客戶代理收付服務,每筆金額達新臺幣五萬元時、或以信用卡付款每筆金額達新臺幣二十萬元者,應提交買、賣方可辨識之真實身分證件驗證。

依中華民國107年11月07日頒布之洗錢防制法第7條規定:

需確認客戶身分程序,並留存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;其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應以防制洗錢或資恐交易為基礎,並應包括實質受益人之審查。如因無法於建立業務關係前取得驗證文件,將依法規規定,予以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提供服務。


本公司將於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起,

當交易達上述法規條件,須向買、賣雙方徵提可靠、獨立來源之文件、資料或資訊,辨識及驗證客戶身分,並保存該身分證明文件予以記錄。

如提供文件資料可疑、模糊不清,不願提供其他佐證資料或提供之文件資料無法進行查證,本公司將依規定婉拒該項業務或停止提供服務。敬請配合!


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!


立吉富線上金流股份有限公司

客服信箱:service@paynow.com.tw

客服電話: (02)25215088

歡迎多加利用官方Line@:@paynow


scrollTop